1)第172章 二陈归郯_我父刘玄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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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封对此也是心知肚明,他之前真是大度,毕竟对象可是自己偶像。

  让点名声算得了什么,正好让偶像欠下自己一个大人情。

  以区区一个起名之功,换来武侯的好感和亏欠,至少刘封是觉得血赚了。

  求名的话,他刘封有的是手段,不缺这点。

  因此,他是很高兴自己偶像给羽毛笔起名字的。

  不过现在看来,想卖这个人情还真有点难度了。

  无奈,刘封只能先回答诸葛瑾道:“此笔寿命很短,只能使用七至十天。不过每次汲取墨水后,可书写二十至三十个字。”

  后世的羽毛笔能够书写100到120个英文字母,可书写50到70个汉字。

  可那些汉字都是简体字,笔画要远比汉代的字体少。

  虽然东汉就已经出现了不少简体字了,可大部分正规典籍上依旧会使用篆书和隶书。

  草书仅限于低级文书通告和草稿书信之类,至于楷书虽然已经出现,但却还需要整整两百年的时间,才能击败隶书,成为最为主流的字体,现在,它还只是个弟弟。

  考虑到这一点,刘封才会将羽毛笔书写的字数压低到原有的三分之一水平。

  “此笔竟如此短寿吗?”

  诸葛亮的注意力又一次被吸引到了羽毛笔上,在他看来,即便每次只能书写二三十个字,但这效率依旧要远胜毛笔。

  毕竟毛笔蘸一次墨水,最多也只能书写三四个字,双方的效率差距了五倍以上。

  不过毛笔的寿命倒是要比羽毛笔长的多,可制作难度也高啊,而且还需要良好的保养,非常麻烦。

  综合下来,确实还是羽毛笔要来的方便的多。

  不但价格低,而且寿命也低,使用方便且能随时更换,如此一对比,毛笔真是被比下去了。

  随后,参观完造纸工坊之后,刘封又带着荀攸等三人去了刘儿营,看了看以徐州州府名义收养的遗孤们。

  荀攸和诸葛兄弟都若有所思,显然都有所触动,产生了不少想法。

  等到太阳西斜时,刘封才在州府宴请了三位,今日邀约才算告一段落。

  荀攸没有多想,这是刘备在信中就曾经对他发出过的邀请。

  今天刘封在送荀攸离开的时候,还询问对方是否有兴趣去襄贲一观屯田。

  当荀攸表示感兴趣之后,刘封便表示会尽快安排。

  今日一路走下来,徐州给了荀攸很大的触动。

  如果说徐州是世外桃源的话,那么荆州襄阳其实也并不差,甚至比起徐州来还要更安逸不少。

  毕竟郯城城墙上还有去年秋天曹操留下来的痕迹,昭示着这座城市刚刚经历过的战火。

  而襄阳却宛如太平岁月一般,已经远离了战火,平静的不像是乱世。

  可荀攸却觉得与荆州一比,徐州要更有生气。

  襄阳虽然安逸,却四平八稳,可继承的却是东汉末年的腐朽之气。

  虽然看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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