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7章 誓言_魔女的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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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谢谢!尊敬的科恩先生,戴莎女士,我是法学系大三学生莎拉。”女生提问说:“我们国家根据宪法精神制定了三权分立原则,但从实践上来看,似乎立法、行政和司法各有一些职能重叠的权限,这是否会削弱三权制衡的设计初衷呢?”

  “哈,现场缺乏一个行政机构的人来讲解呢。”科恩笑了一下,举例说:“这位同学,你指的是国家行政院的紧急行政令么?那确实是宪法所允许,由立法院转授的权力,授予国家行政院在战争、重大灾害、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等特殊情形下,可出具相当于临时立法效力的紧急行政令。”

  “这其实反映了我们国家的另一个属性,即精英民主主义。”科恩解释说:“与古典共和投票决定从日常管理到重大法律乃至紧急决策的制度不同,为避免古典共和派投票处死卫国英雄,导致古共和国灭亡的悲剧,我们的建国先贤承认精英治国的现实主义,由立法院特别授予行政机构在特殊时刻高效决策和执行的权力。当然,如果政府滥用这种权力,立法院可以发起暂停乃至收回该项权力的决议,只要三分之二议员投票通过即可生效。”

  “而且,要是发生那种情况,检察院也会及时出手,是不是?”科恩笑着看向戴莎。

  “嗯,检察院主要负责司法监督、案件调查和公诉,并设专门委员会负责监督权力机构人员行为合法性。”戴莎回答说:“检察院无权推翻立法、行政、司法机构正式出具的法律和政令,但有权督查人员在执行中的违宪行为,视情节严重性可出具调查令和逮捕证控制违法人员并提起公诉,间接遏制权力被无限制滥用乃至失控的情形。”

  “没错。从某种意义上讲,戴莎女士和她的团队,就是悬在我们头上的利剑,哈哈。”科恩开玩笑说:“身为国家的公民,我们都得小心翼翼工作才行哩”。

  “科恩先生说笑了。”戴莎笑着回应:“检察院虽然兼有监督、调查和公诉权力,但并非历史或别国的特务机构啊。检察院在立法院根据宪法转授的权力范围内运作,要向立法院负责呢。所以,检察院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指引,以事实为基础,如果偏离航线乃至违宪的话,立法院也可以表决收回检察院权力,甚至把检察院整个踹了呢?”

  “所以,这位同学,你看到了吧。”科恩看向提问的莎拉,说:“国家立法院虽为宪法授权的最高权力机构,实际上已经把很多权力转授给行政和司法机构,并形成了互相制衡局面。如果现场还有行政机构和法院人员,我们还能表演出一场四角牵制好戏呢。”

  “感谢科恩先生和戴莎女士,非常生动的说明。”莎拉继续提问:“我还有一个问题,可能跟平等和公平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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