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699章_火热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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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有人开了头,自然就会有人吐露出自己心里隐藏的苦处。从3月1日到3月15日,栖霞牟氏一族连续被拉到民众面前接受批判,一开始佃农们还抖抖索索不敢发言,但是随着批斗大会一天天开下去,牟氏一族居然毫无反抗,佃农们的胆子才越来越大,开始打碎了对于地主乡绅的敬畏,毫不客气的对这些过去的老爷们数落、咒骂甚至是殴打了起来。

  对于栖霞牟氏的批斗,当然不止在乡民之前,陈翼龙和邵飘萍很快就把乡民们对于牟氏的批判列出了罪状,然后向全省进行了广泛的宣传。这一场批斗,使得胶东三府的地主乡绅很快就放弃了对于土地法消极抵抗的姿态,开始积极配合起了各土改工作组的工作。

  当然也有些死活不肯接受土地改革的,或是弃家而走,或是组织家仆反抗的,不过对于掌握了军事优势的革命委员会来说,这些人不管是积极或消极的抵抗,几乎都改变不了胶东三府在春耕前完成土地的重新分配了。

  除了这些强制性的废除封建性土地制度,把地主用非法手段获得的土地交换给村集体外。除了少数土地归还原主外,革命委员会都是采取先建立合作社,然后把土地分配给村集体,由村集体进行统一分配。

  合作社一般由复员军人或是几个劳动积极分子领头建立,几个合作社合成一个行政村,然后几个行政村再组成一个乡,再往上就是镇和县。通过对于地主乡绅的批判,村、乡、镇三级单位的重建,革命委员会开始把自己的力量深入到了乡村。

  而除了强制没收地主的土地之外,革命委员会同样还采取了赎买政策。即在全省固定地价的基础上,在给地主保留一定的土地,人均不低于4亩,不得高出10亩的情况下,剩余土地都必须出售给国家或村集体。

  虽说赎买的对象是国家和村集体,但事实上付钱的还是革命委员会。村集体将会以缴纳公粮的方式抵消购买费用。而革命委员会支付的也不是现钱,而是一张年息为地价3%的土地债券,支付期限为99年。这些土地债券是记名债券,只可被继承,不可转让。

  胶东三府的土地,约被强制没收了三分之一,强制赎买了三分之一,剩下的土地则一半保留在私人手中,一半则合并进了村集体中。1915年春的这场山东土改,让原本试图投靠革命委员会的乡绅地主大失所望,使得各地乡绅地主再次倾向了北京。

  不过山东的工商业者对于革命委员会却是印象不错,因为革命委员会放出了大量的低息贷款,用于扶持山东的工商业者,这些贷款的来源正是来自于山东土地债券的再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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