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六章 给马穿鞋_在大唐混吃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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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先去练习练习再说。

  林书豪家在洛阳城南侧,沈默和刘东走到林书豪家的时候,正好碰上被众人簇拥准备出门的林天南。

  “林叔叔好,您这是要出门吗,书豪在不在家。”

  林天南看见仪表堂堂,早有神童之称的沈默,再想起自家那整天只知道饮酒作乐的儿子,不由得深叹一口气。

  “嗯,昨天跟你父亲还有你乔叔叔商量好做那牙刷的生意,正准备去看看店铺设在那里比较好。你进去吧,书豪在家呢,沈默,以后多来林叔叔家里玩,也让书豪沾沾你那聪明劲儿,进去吧,对了,回家了安排人将昨天你们玩的那个叫台球的东西送一套过来。”

  说完便带着簇拥的人群朝外走去,沈默呢则是有些惊叹,自己竟然也能成为别的家长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目送林天南走远后,抬腿朝林府院内走去。

  这林府也不小啊,从一进门就有一个仆役前来引路,走过一片假山,穿过两条长廊才见到林书豪。

  林书豪站在一片草地上,身边还围绕着十几匹褐红色骏马,虽然不懂马,但是看这面相就知道是好马,粗壮的马腿矫健有力,赤红色马鬃盘绕在脖颈。

  “唉,沈默你来啦,我还正准备去找你呢,昨天在你家玩的那台球不错,今天也让你看看我的收藏,瞅瞅,这些马可是我父亲花大代价从草原那边运回来的,看看有那一匹比较顺眼,送你了。正好今天天气不错,咱们出去赛马去。”

  来的路上跟刘东聊天也了解了马的行情,一匹普通的马都需要上百两银子,能够当做战马使用的好马那更是千两难得。如果是在后世,这就相当于一辆辆豪车摆在眼前,听到林书豪说自己可以随意挑选,也就不再客气,眼光在马群中扫来扫去。

  马群里有匹银鬃马,个子已经长得一人高了,四条腿结结实实,蹄子又大又圆,身上的毛像炭火一样红,脖上那排长鬃却是银灰的,十分醒目。 

  沈默的眼光转了半天,最终看向这匹银鬃马,用手指了指。

  “就它了。”

  林书豪冲沈默伸了个大拇指,“厉害,一眼就挑中了这些马中最好的。听我父亲说,这匹银鬃马在草原上也是难得的好马,速度快不说,耐久力也很强,一日可跑三百里。”

  沈默小心的走上前,伸手抚摸银鬃马脖颈上的发鬃,银鬃马仿佛也感受到沈默的善意,缓缓低下头。

  “既然都挑好了,那就走吧,城西外那片草场很宽阔,刚好可以让我们策马奔腾。”

  沈腾点了点头,来到银鬃马一侧,正准备上马,忽然发现这马竟然没有马蹬,只有一副马鞍孤零零的树立在马背上。

  “书豪,马蹬呢,骑马怎么能没有马蹬啊。”

  刚爬上马背的林书豪扭头好奇的看向沈默。“马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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