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二十一章 邋里邋遢的人_锦绣农女:捡个杀手做夫君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召,“世子,现在联系不上漠北军,漠北城又回不去,这下我们该怎么办。”

  萧召想了想,然后说道,“叫几个身手好的,再把我的墨白带来。”

  铁铉怔愣了一下,墨白是萧召从小养到大的孤鹰,对漠北的地形都熟悉的很,最擅长的就是找人。

  铁铉下去,没一会儿就回来了,身后还带着是个身手矫健的人,手里拿着的是墨白。

  凌夏看过去,见到铁铉的手臂上停着一只孤鹰,额头上一点白,全身黑,她理解了为什么萧召会给它取名叫做墨白了。

  萧召望着到齐了的人,侧过脸对凌夏说道,“我亲自去一趟,你在这里等我回来,保护你的人我暗处明处都安排了不少,不用担心,睡一觉我就回来了。”

  “不用担心我,你尽管去,这里不是有三十万兵马吗?这么多人看着我,我还不安全?”凌夏笑道。

  也是因为这个,萧召才放心的去找人,“那我做了,你身子刚好,回帐篷里去,别受凉了。”

  “嗯。”凌夏知道他担心自己,“你早去早回,快走吧。”

  萧召颔首,拿起骨哨放在薄唇上,哨声响起,墨白扑腾着翅膀,腾空飞起,在空中翱翔了几圈之后,朝着东边飞去了。

  “走,跟上墨白。”萧召手里拿着剑,一跃而上,坐在了马背上,意气风发的模样,让凌夏的心为之一震。

  她的心噗通噗通的加剧跳动着,脑海里只浮现了一句诗,春风得意少年郎,十里风沙敬风华。

  萧召骑着骏马,带着刚才找来的十个人,一起消失在了夜色中。

  凌夏回到帐篷,心里担心这萧召,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

  漠北和她想得不一样,来之前,凌夏以为漠北顶多算是和蒲涛村一样的边远的城镇,没想到这里有着无尽的草原和戈壁。

  虽然没有吹得人脸疼的风沙,可是湿冷的气候,还是让她难以适应。

  萧召顺着墨白的方向找去,直到离开营地数百里之外,他才摸到了一点点行军的踪迹。

  他跳下马,蹲在路边,看着车轱辘印和脚印,基本上已经可以确认是漠北军了。

  “世子,这边离漠北城有五百里,和漠北城也是相反方向,我们的目的是要去漠北城,夺回城池,这个方向,我们确定要往这边走吗?”

  “你在说什么胡话,我们出来就是为了找到漠北还存活着的士兵,怎么可以半途而废。”

  那人却不这么认为,“我们找人是不错,可是也要以大局为重,夺回漠北城,才能够让漠北军自己找上门来,我们要是一个个去找,岂不是在浪费时间?”

  “你说的也没错,可我们现在没有粮草,就算是碰上了敌军,也撑不了几日。”

  萧召修长的手指,碰了碰地上的脚印,“我们再往东走二十里,前面是蓥华山,那里是一个适合躲藏的地

  请收藏:https://m.frxs8.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