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五十七章 新的玩法,新的动静(2)_粤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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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理解。呐,你们大老板呆在学校的时间也不多。说回来,我们那一区的老饕真是少得可怜。居然连猪手和猪脚都分不出来。后来我给他们专门做了一次演示,解释了一次猪各个部位的食用价值,他们才算是稍微上道了一点。”

  脑子里浮现出程子华站在白板前,一本正经地教授一群老外怎么吃猪的画面,林佳茵忽然感到如鲠在喉,一言难尽……

  看了一眼神色古怪的妹妹,林小麦问:“怎么了?不想吃么?不想吃就给我,我帮你吃?”

  林佳茵摇了摇头,说:“我又不是那个被猪骨头哽到哇哇哭的年纪了……不过,这么小的猪手,应该是乳猪……不对,是过一百二十日的中等个头半大猪做原材料的吧?我听说,因为这个时候的猪个头不大不小,正是能吃会跑的时候,正是味道最好的阶段……就是成本很高。”

  九爷微笑道:“稀奇啊,城里长大的孩子,竟然还见过猪跑?你说一下,为什么成本高?”

  林佳茵说:“粤地养猪,除了种猪之外。要么乳猪出栏煎烤烹炸,要么直接养成大猪卖肉。这般半大不小的,吃了饲料,又没开始长膘压秤,卖掉分分钟血亏咧。”

  刘师傅说:“没错了……我家酒楼也有相熟的猪肉供应商,可以供应中猪。为了不让对方亏本,我会出比市面上高一倍的价钱来收购,就算这样,他也说仅仅打平了成本而已。但好吃啊。好吃就行了。这猪手熬煮得很烂,除了皮就是骨外层再裹上自行秘制的金粒蒜香粉略炸,用的是蒜香金骨的法子来做猪手。就算在我的饭店,也很少落这么重本钱来做一道菜……一般也就是用肋排来做。小孩子特别喜欢吃。”

  听见刘师傅随口就把烹饪诀窍说了出来,程子华看了看手中被啃得干干净净的猪骨,说:“按照这个做法,可以融会贯通好多食材。而且似乎混合软熟质地的肉类,会更加适合?”

  林小麦说:“鬼佬很少喜欢啃骨头的吧?所以才要啖啖肉……我们还是更喜欢有骨头有肉的部位。比如说鸡架啦,猪手啦,鸭脖子啦,这些皮薄肉薄骨多的地方,无论怎么做,只要入味了,都好吃。就连我们家店里,早年也会供应凤爪排骨。”

  “早年?”言者无心听者有意,麦希明一下抓住了字眼,问道,“我之前在点评网上看到你家的评语,似乎也有过这么一条……说你们家产品越发单一了。凤爪是陈醋浸的,做得是一绝,可惜后来没了……为什么呢?”

  林佳茵和林小麦交换了个眼神,林佳茵说:“姐姐,你来说?”

  林小麦脱下手套,边擦手,边说:“是爸爸主动砍掉不做的。因为……我们家生意太好了。”

  “哦——”程子华脸上露出了微笑,恍然道,“你们家人手少而且出品多,担心产品质量下滑?”

  他以为他说对了——他以为只是他以为。

  摇了摇头,林小麦说:“不是的。我爸很能干,兼顾得来。那些小菜调味什么的,有人打下手帮着,他老人家负责调个味看个火候就行了。是另外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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